文/曹正文
关于韦小宝,不知多少人写了多少文字赞扬及分析,我对韦小宝没有太大的兴趣,我对 这个人物的意见,相信三言两语便可说尽。
正如康熙是个经过美化的君主,韦小宝是个经过美化的个人。康熙十四岁已经办事十分 精明,金庸大幅描写;康熙利用秘密警察卧底,刺探韦小宝的私隐,金庸以暗场交代。同 样,韦小宝的毛病被写成无伤大雅,他的为朋友、仗义疏财得到大幅渲染,每个人都喜欢令 自己开心的人,韦小宝这个人物极具娱乐性,读者自然觉得他可爱。
据说,《鹿鼎记》连载之初,很多人对韦小宝十分反感,这无非是习惯及期望问题。金 庸小说的主角,从第一本开始就是不少读者能够代入的英雄侠士,忽然之间出现了一个污言 秽语(旧版更脏一点),总不学好的坏品行少年,自然无法接受。
但到如今,“韦小宝”名头响当当,没有看过《鹿鼎记》的人都知道他是谁,这种反感 便不会出现了。
韦小宝过去难以接受,现在大受欢迎,也显示出这十多年来的社会态度转变。过去的读 者比较纯情、理想化,受不了韦小宝的犬儒幽默,现在的读者现实得多,他们未必欣赏犬儒 幽默,但韦小宝的故事是个穷人发达的故事,事实上,“所有人都爱听成功史”,韦小宝的 什么“反英雄”角色、“反讽意味”、犬儒幽默都被淹没,因为他赖以成功的因素,包括泼 皮无赖、不怕闯、贪心、精灵、懂得作弊、花钱、奉承、虚伪,顽强的生命力和自信,根本 是视作当然的求存之道,反而,像韦小宝那样富贵而不忘本、有好处不吝分给朋友的人太少 了,他的所谓“毛病”不成坏处,他的好处是罕有而实际的品德,韦小宝又怎能不是现代香 港英雄呢?不过,有这个发展,金庸可能当初也料不到。
金庸在“韦小宝这小家伙!”一文之中,很清楚表明他很喜爱这个他笔下创造出来的人 物,他说,韦小宝的行为及代表的风气实在不足法,但中国人重感情而不重原则,他也是基 于感情因素偏袒韦小宝、纵容韦小宝。
当然金庸不赞成韦小宝的行为,韦小宝最大的本领是“揩油水”,最可爱之处是把得来 的钱财,抽出一部分分给手下,在香港来说,前者是贪污,后者是行贿,金庸多年来出任廉 政公署的咨询委员会,又怎能赞成或同情这种行为?
金庸喜爱韦小宝,对他偏袒及加以纵容,是因为他能够从康熙的角度看韦小宝。 康熙喜爱韦小宝而纵容他,因为康熙自信十分了解他,自信有本事管得住他,大事上不 会让他作反。
小事上可以随他胡闹,反正他有娱乐性,又对自己忠心,又可以为自己办一些无法让别 人办的事。换句话说,他可以享受韦小宝带来的乐趣,因为他知道自己控制得住韦小宝,不 会让他造成不愉快事件。
康熙一直派人暗中监视韦小宝,到最后关头才森然告诉他,早已知道他是天地会的香 主。韦小宝吓出一身冷汗,承认什么都在康熙的计算之中,康熙又有什么不放心?正因如 此,他才能够说:“这小子便有千般不是,对我毕竟有忠爱之心。”
《鹿鼎记》的世界里,只容得下康熙与韦小宝的配搭,余者皆是跑龙套。在权术至上的 人治世界,英明君主跟丑角真是最自然的配搭,而英明君主永远相信自己控制得住丑角,我 相信这种配搭,在别的故事中,甚至在历史上,是个危机四伏的配搭。
由我来评《鹿鼎记》,本来颇不适宜,因为金庸的意思是写一些很中国人社会的东西, 而中国人社会重人情、不重视规则,我不能不承认我是个不能忘记原则的“冷酷的人。”
最新评论
其实不止,金庸写神雕,金轮法王的龙象功是很厉害的武功,之后梁书冰河洗剑录的大BOSS宝象法师就会龙象功,结果被金世遗秒了,然后宝象在连城诀里就成了丑角淫僧
写得真好,堪称杨过和金庸的知己。
说的太到位了。
小龙女这不算移情别恋吧
……无语
每个人物都在成长,影响人物人生的因素很多,真希望芷若有很多贵人帮助,有心想事成的沃土!
暗器还有金蛇锥
陈一直是爱霍青桐的 他心底明白,否则也不会陪香香游长城时承认喜欢霍 他对霍是命中注定的 潜意识里只要遇到霍的事情他总是第一个想到怎么帮她 虽然两个从不互相坦白心意,但默契无处不在 金写他们之间互动动人至极